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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霁翔 国家文物局局长

摘 要:文章在阐述乡村类文化景观遗产保护重要意义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乡村类文化景观特色制定相应的保护管理办法,确定保护项目和整治目标,来实现增强社区职能,保持传统文化,发展区域经济等功能。

       乡村类文化景观,包含了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交互作用的多种表现形式,通常反映出在特定的环境制约条件下,可持续土地利用的先进理念和具体技术,同时折射出建立这些文化景观所处的自然环境的特点和限制。乡村类文化景观不仅具有观赏与研究价值,更重要的是它对于人类的现在和未来,所具有的深刻启示和指导意义。乡村类文化景观所形成的特殊的精神与自然的关联,对促进现代可持续的土地利用方式和技术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能够维护或增强自然环境方面的价值,保证世界许多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因此,对乡村类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也是对保持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贡献。

       在早期的乡村类文化景观的研究中,侧重于农村聚落方面的内容较多。早在1841年,德国地理学家J.G.柯尔(J.G.Kohl)在《人类交通居住与地形的关系》一书中,已注意到对城市到乡村的不同种类的聚落进行比较研究。而较早对农村聚落与环境关系进行全面研究的著作,是法国人文地理学家J.白吕纳(J.Brunhes)的《人地学原理》一书。他以房屋、道路、耕种、畜牧、伐林、采矿为六目,分述人地关系原理。“美洲爱斯基摩人的雪屋、中亚游牧民族鄂斯克人夏日和冬季的灰色氈毯天幕,塔希提岛或刚果河流域的树叶草秆筑成的小屋,阿比西尼亚高原下赫雷地方的圆形茅舍,玻利维亚东部以树叶为顶四周无墙的房屋,这些形式显然完全是地理环境的产物。从中欧和地中海各国的房屋形式也可看到地理环境和远古历史的种种影响”。J.白吕纳认为村落形式本身也是一件地理事实,它一方面表示整个区域的风光,同时其外貌和位置又视局部地理环境而定。他以埃及村落的形式为例,分析了房屋和聚落的地理位置,包括阳光、水文、地形等,认为不但房屋位置受种种自然环境的影响,村落和集镇的位置也同样受这些环境的影响。

       20世纪30年代,费孝通先生从我国一个普通村庄——江村的“消费、生产、分配、交换”等环节入手,细密地解剖这个面临饥荒的小村庄,以小见大,探讨中国基层社区的一般结构和变迁,展现出“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对当时我国农村的“社会变迁”过程,做了最早的图解并得出的结论,“中国人要改变贫穷命运,从乡土文明走向工业文明,只能独辟蹊径,而不能重复西方发达国家的模式”。1939年,《江村经济》正式发表,被其导师马林诺夫斯基称为社会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也被国内学者誉为“中国社会学派”的开山之作。1948年,费孝通先生又完成了另一部经典著作《乡土中国》。这是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变迁等各方面分析、解剖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可贵的是,从1981年到1985年,费孝通先生又多次组织江村调研组,对江村半个世纪来的变化进行系统、全面、深入的跟踪调查,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成果。

       国际社会关于乡村类文化景观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60年代,研究起步较早的主要是欧洲经济发达国家,几十年来,保护理论与规划方法体系逐渐形成并不断完善,对世界农业经济发展与乡村类文化景观遗产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例如1963年英国地理学家J.E.斯潘塞(J.E.Spencer)和R.J.霍华兹(R.J.Howarth)在比较了3个近代农业区,即美国的玉米带、菲律宾的椰棕区和马来西亚的橡胶园的农业和文化演变后,得出了形成这些农业文化景观的6个要素,即心理要素,对环境的感应和反映;政治要素,对土地的配置和区划;历史要素,民族、语言、宗教和习俗;技术要素,利用土地的工具和能力;农艺要素,品种和耕作方法的改良等;经济要素,供求规律和利润等。对这些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划分出农业文化区域。这些农业文化区域是指具有某种共同文化属性的族群所占据的地区,是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具有独特的统一功能的空间单位。1993至1997年,欧盟环境学、社会学和地理学等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对乡村类文化景观的可持续性进行讨论,最后确定以生物环境质量、社会环境质量和文化环境质量等三大类指标,试图建立起乡村类文化景观可持续发展的评估体系。

       根据文化景观要素的特性,一般把乡村类文化景观分为自然基底、硬质要素、软质要素三个组成部分。自然基底,即指自然环境为人类物质文化的建立和发展提供的基础条件,包括地貌、生物、水文、气候和土壤等自然因素,各种因素在文化景观中的作用各不相同。同时, 森林、草原、田园、河流、湖泊等自然因素也是乡村类文化景观中最鲜明的组成元素。有时自然因素本身的独特组合就形成了奇特的景观,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特色显著的乡村类文化景观。硬质要素,是指具有色彩和形态,可以被人们肉眼感觉到的、有形的人文因素,包括聚落、街道、建筑、人物、服饰、交通工具和栽培植物等。硬质景观要素是从历史到目前的人工干扰过程中,在自然环境景观的基底上塑造和建设的可视景观要素,其类型、强度和景观结构反映出区域发展过程中人类对自然环境景观的干预强度和干预方式。硬质要素又可以划分为相对稳定的和活动状态的两种类型,前者例如乡村建筑、道路、公共设置等,后者如人物、交通工具、驯化动物等。由于不同硬质景观要素在区域的66 CHINA ANCIENT CITY数量、质量、组合方式以及比重的不同,因此所构成的乡村类文化景观特征千差万别,与环境协调一致就能增强文化景观的美感,与环境相冲突就会破坏文化景观的和谐。软质要素,是指在长期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人类在了解、感受、利用改造自然和创造生活的实践中,形成诸如乡村环境观、乡村生活观、乡村道德观、乡村土地所有形式、乡村财富分配方式等涉及乡村社会、经济、宗教、政治和乡村组织形式等方面的社会价值观,它们是乡村类文化景观要素中重要的文化特征。软质要素与硬质要素交相呼应,从而产生乡村类文化景观的“虚实相生”、“情景交融”的效果。因此,乡村类文化景观也应当被认为是活态的、动态的文化遗产。实际对其保护就是保护一个文化空间,一个活态的文化肌体,在时代的前行中,其变化也是必然的、常态的,这种正常流动的过程正是乡村类文化景观具有活力和生命力的表现。只有融合了自然基底、软质要素和硬质要素的景观,才是真实的乡村类文化景观。同时,人们对于乡村的要求不仅仅满足于能够生存下去的简单条件,而且要求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生产环境,生活得更加美好。居住在乡村中的人们,由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有目的地作用于乡村周围的环境,如垦荒、伐木、开矿、采石、打井等,这些活动与环境本身的发展规律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矛盾。而在当代,对于乡村类文化景观的保护,要始终关注自然环境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乡村类文化景观的形成,是从自然物态向文化生态演进的过程,它不断地适应着时代的变化而向前演进,是一代又一代民众创造性的劳动累积,是物质领域和精神世界高度复合的产物。其往往反映出永续的土地使用模式,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独特的地域文化,具有非常明显的文化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的相互交叉关系。由于研究视角的不同,学者们对乡村类文化景观组成要素的认识也有所不同。乡村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较之城市尤为密切,不同地区农村的房屋形式结构、村落形态都有明显差异,存在着各种不同的乡村类文化景观类型。例如有从事土地耕种的农业村落景观、从事果树栽培的林果业村落景观、从事牲畜放养的牧业村落景观、从事海洋捕捞的渔业村落景观、从事产品加工的手工业村落景观、从事资源开采的矿业村落景观、从事观光接待的旅游业村落景观等。这些村落规模有大小、分布地域有差异、职能和特点也有所不同,只有对比进行分级分类,阐述其间相互关系,才能对乡村的规模、建设与结构布局,对山、水、林、田、路进行统筹安排。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乡村以及活动在乡村里的人,对于周围环境的作用力,包括建设力和破坏力都明显加剧,而环境的反作用力也随之增加。因此,更需要特别注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的相互关系。

       乡村类文化景观是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和特定地域人地关系的反映,地理环境对文化的影响必然要通过文化景观反映出来,任何文化景观本身也都必然反映出所处地域的自然环境的影响。目前,在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乡村类文化景观中,与葡萄酒景观有关的项目数量最多。例如奥地利的瓦豪文化景观、法国的圣艾米伦区、葡萄牙的皮克岛葡萄园文化景观、瑞士的拉沃梯田葡萄园景观等等,反映出在欧洲文化语境主导下,世界文化遗产不平衡的状况。匈牙利的托考伊位于布达佩斯东北部,良好的自然生态条件,使这里自16世纪中叶起,就成为世界上最卓越的甜白葡萄酒的产区。葡萄园体系繁杂庞大,包括葡萄园、农场、村庄、小城镇,遗留下来的网络般的地下酒窖,完整地表现出托考伊葡萄酒的每个酿造环节和其质量都在严格的管理和控制之下。作为一处乡村类文化景观,托考伊既包括了葡萄园美丽的自然景色,也充分展示了葡萄酒生产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还包括了周围风格独特的民居,以及当地特殊的土地使用传统。如今在这里,从种植园、农舍、酒窖到教堂,全部被列入了乡村类文化景观的保护对象。

       在乡村类文化景观研究中,必须透过外在物质表现,深入内部分析其发展与变迁。其保护涉及诸多领域。例如在传统土地利用方式的保护方面,包括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物种基因多样性、创造有利于维持生物多样性的生活方式等;在传统农业系统的保护方面,包括发展和保护家禽的种类、发展和保护耕种作物的种类等;在土地利用实践的保护方面,包括尊重土地的产出能力、保护土壤的质量和数量、管理与保持水质、自然水体控制系统、保持地表植被、恢复土壤和水源等;在杰出的美学价值的保护方面,通过自然与人工要素之间的对比与联系,而加强自然要素本身所具有的美学价值。乡村类文化景观,深受自然景观的制约和影响,如生产的方式、作物的种类、民居的形式、房屋的结构、聚落的布局、庭园的绿化等,这与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或自然遗产均有明显的不同,体现出人类与环境之间更深刻的联系与更积极的互动,因而具有更为丰富和全面的历史信息内涵。一般来说,乡村类文化景观具有较强的延续性特征,富有人类生产生活的气息。无论是传统定居点、村庄、产业,还是延续的生活方式和本土文化等,都可能成为乡村类文化景观中不可忽视的要素。

       “聚落”一词起源很早,《史记•五帝本纪》中就有“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其中注释称“聚,谓村落也”。《汉书•沟洫志》曰“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因而,狭义地理解,聚落指的是有别于都邑的农村居民点。民居是聚落的基本单元,聚落是民居的综合表现。在某种意义上,理想的聚落文化景观能够为居民提供满意的生活环境,从而使人们身心愉悦,始终怀有美好的心境和理想,面对未来的生活。正是这种精神因素,使得民间对于聚落和宅基选址慎之又慎。明清以来,乡村具有村庄密度小,分布不平衡,同时,村庄规模相差较大,结构简单,与外界联系较少等特点。乡村包括房屋建筑物,街道或聚落内部的道路,民众活动和游息的场地,供民众饮用和洗涤的池塘、河沟、井泉,以及聚落内部的空闲地、蔬菜地、果园、林地等,而乡村房屋与耕地一样,往往也是人们进行农副业生产、饲养动物、家庭副业的基地。随着近代化的渗入,农村开始从半自给自足的经济文化形态向商品经济转变。

       开平碉楼与村落是我国乡村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在土地利用、规划建设和景观设计等方面完美结合的成功范例,以及独特的乡村类文化景观的杰出代表。自明代以来,为避洪涝、御盗贼而修建碉楼成为广东开平地区的传统,由分布于世界各地的华侨吸取各自侨居国家的建筑风格,结合南方稻作文明的建筑传统而设计建造,大致可以分为夯土楼、青砖楼、钢筋水泥楼,其建筑形式具有丰富的本土文化内涵和浓郁的异国风情,中西融合、风格迥异,既反映了世界各地多种建筑艺术特色,又反映了侨乡文化的创新性,在我国乡村建筑史上堪称奇迹,也因此被称为区域性的“近代建筑博物馆”。现存的1833幢碉楼,反映出19世纪晚期到20世纪初期,开平侨民在南亚、澳洲和北美洲各国发展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及海外开平华侨同故里的密切联系。这种以建筑为主要表征,大规模发生在乡村的多元文化交融现象,在世界范围内极其罕见。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开平碉楼与村落是“在乡村本土传统建筑文化的基础上,融合西方建筑元素,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兴建的与当地地理环境相融合的建筑群”,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同时,开平碉楼的建造布局与自然环境之间具有密切的相关性,因此,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建议“该遗产地在保护与管理时应充分考虑其作为文化景观的特性”。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国际社会逐步认识到文化遗产并非仅仅局限于名胜古迹、宗教设施和纪念性建筑,乡土建筑的研究和保护在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日趋活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专门成立了乡土建筑委员会(CIAV),其成员遍布40多个国家,在乡土建筑的研究和保护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影响。1999年10月,在墨西哥召开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2届大会通过了《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该宪章认为在全球化趋势下,乡土建筑具有表达地方文化多样性的意义和价值,是依然保持着活力和现实生活功能的社会历史演变的例证。同时强调乡土建筑的保护能否获得成效,关键在于社区对于这项保护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宪章提出了乡土建筑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行动指南,成为乡土建筑保护的国际性纲领文件。急速的现代化进程对传统文化的消解作用,促使人们对承载民族历史和文明的本土文化遗产的关注不断增强。日本于1996年将按原《文化财保护法》不够保护标准的乡土建筑列入其中,只要地方政府提出,经文部省批准即可作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

       2007年4月,国家文物局在无锡召开“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乡土建筑保护”会议,会议代表提出了“关于保护乡土建筑的倡议”,呼吁各级政府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加强乡土建筑的保护,使新农村建设与乡土建筑保护和谐共进,使民族的智慧与品格永远传承。近年来,国家财政安排资金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乡土建筑进行了维修保护,各级地方政府也利用财政资金和吸引社会资金用于维修乡土建筑。2008年4月,国务院公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确立了历史文化村镇和乡土建筑保护的法律地位,赋予国家建设部门和文物部门履行保护管理的重要职责。在世界遗产委员会日益注重世界遗产类别平衡性的背景下,乡土建筑这一新兴类别成为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重点,特别是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大量乡土建筑,反映了我国源远流长的历史和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民俗文化。

       在乡村类文化景观中,各地民居建筑所代表的地域文化尤为突出,是反映不同区域文化景观差异的显著标志。这些民居建筑不仅反映出各地的环境特征,也反映出不同地域的文化特征,表现出多种多样的形式和各具特色的风格,是各种因素长期以来交错影响的结果。西递和宏村是安徽南部民居中最具代表性的两座古村落,有着近千年的历史,它们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保持着上个世纪的乡村面貌,其历史街道的格局,乡土建筑的特色,供水系统的完善,都是独特的文化遗存。西递整个村落四面环山,布局呈船形,村落以一条纵向的街道和两条沿溪的道路为主要骨架,传统巷道和乡土建筑布局协调。村落空间变化灵活,建筑色调朴素淡雅,木雕、石雕、砖雕丰富多彩。宏村整个村落从高处看,宛若一头斜卧山前溪边的青牛,别出心裁的村落水系设计,不仅为村民生产、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提供了方便,而且调节了气温和环境,是实用与美学相结合的水利工程典范,深刻体现出人类利用自然的卓越智慧。村内现存明清时期古建筑137幢,均为粉墙青瓦,分列规整。西递、宏村的村落选址布局和建筑形态,都体现出对大自然的向往与尊重,典雅的明、清民居建筑群与大自然紧密相融,创造出富有情趣的生活居住环境,是徽派乡土建筑的典型代表,也是我国传统民居的精髓。

       同样作为生土民居建筑,我国西北地区的窑洞,呈现出与徽派乡土建筑截然不同的乡土类文化景观。窑洞是黄土高原最主要的住宅形式,由于当地黄土所具有的良好特性,使黄土窑洞民居的建造成为可能。以窑洞作为住宅,不仅建筑费用低,施工方便,而且还具有少占耕地的优点,体现出创造特殊居住功能,实现节约能源,尊重环境的进步理念。因此,被黄土覆盖的丘陵地区的乡村,自古以来存在大量因地制宜建造的窑洞建筑群,是黄土高原地区长期以来人与自然结合与协调的典型表现。在我国,黄土窑洞民居主要分布在陕西和渭北,均是因地制宜,选址在黄土高原的山脚下、半山腰、冲沟两侧或黄土塬上。一般多选择地质干燥的阳面开洞,或是单孔或是一排多孔。

       这些依山坡而开凿的窑洞,仅靠单面通风透光,窑洞内必然因空气流通不畅而潮湿和光线不足。因此,黄土窑洞民居往往背靠黄土崖壁,正面扩大窗门面积向阳迎光,不但为窑洞内增加自然光线,而且使室内空气环境得到改善,更具有温馨和开放气息。黄土窑洞民居群,长期以来自然形成,并没有人为的规划设计,具有依据生活内在规律而呈现出的生动活泼变化的文化景观。众多黄土窑洞民居,有时集中为村庄,有时排列为街道;有时沿着塬壁延伸发展,有时随着河道盘曲布局,还经常呈现出一座黄土峁梁,从上到下,从左到右,逶拖层绕多条窑洞组成的长带,构成气象万千的乡村类文化景观。

       由于长期以来,人们过分关注专业化的生产与全球化的市场作用,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对自然资源过度利用,带来了生态安全的风险,丧失了相关的知识和文化体系,使农业文化遗产受到严重威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02年8月,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等国际组织和机构,以及一些地方政府,以《生物多样性公约》、《世界遗产公约》、《关于食物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的国际条约》等为基础,研究建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有关的文化景观、生物多样性、知识和文化保护体系,使之成为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实施可持续管理的基础。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定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在概念上等同于世界文化遗产,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从2004年4月开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已经在7个国家挑选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传统农业系统作为试点,试图开发一个方法论框架,逐步探索参与式发展和“动态保护”的模式。并计划在全球环境基金的支持下,建立一个包括100-150个不同类型农业生产系统的网络,促进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使之得到全世界的认可。

       在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选出的传统农业系统试点之中,我国的“传统稻鱼共生农业系统”被列入其中,确定浙江省青田县龙现村作为具体试验点,并于2005年6月召开了项目启动学术研讨会。青田县位于浙江省中南部,瓯江流域中下游,全县稻田养鱼历史可以追溯到1200多年以前。

       稻鱼共生系统,即稻田养鱼,是一种典型的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系统内水稻和鱼类共生,通过内部自然生态协调机制,实现系统功能的完善。系统既可使水稻丰产,又能充分利用田中的水、有害生物、虫类来养殖鱼类,综合利用水田中水稻的一切废弃能源,来发展生产,提高生产效益,在不用或少用高效低毒农药的前提下,以生物防治虫害为基础,养殖出优质鱼类。悠久的历史赋予这一系统丰厚的文化底蕴,配合稻鱼共生生态景观和优越的自然条件,形成了完备的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体系,主要包括山水景观、动植物资源、农耕文化资源、田鱼文化资源、民俗文化资源、历史遗存资源等。事实上,作为农业大国和农业古国,我国的传统农业系统和生态农业模式资源丰富,在各民族的生态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中桑基鱼塘、梯田种植、坎儿井、淤地坝、农林复合等系统具有悠久历史,在国际上也有很大影响,都属于农业文化遗产的范畴。红河哈尼梯田位于云南红河西岸哀牢山麓,是上千年来哈尼族充分利用亚热带山地优越的自然条件,不断进行辛勤劳动,辟梯田种稻谷,掘坡地植茶林,对具有一定坡度的山地综合利用而形成的文化景观。景观面积开阔,构成极为壮观的稻米文化传统农耕景观和生态环境体系。这一体系包括由山顶的森林、山坡上的梯田和村落、山下的江河水系所构成的完整而独特的生态链,即由山顶的森林涵养水源,这一水源条件使山坡上形成规模巨大的人工湿地,造就遍布山坡的梯田,高达数百级,从河谷到山颠,宛如天梯,宏伟壮观,并在梯田里养鱼,山坡上植茶,使当地成为山区的鱼米之乡,保证了当地哈尼族、彝族和傣族等民众的基本生活需要。长期以来,民众在稻作活动中培育出上千个不同的水稻品种,目前仍有数十个传统的水稻品种仍在种植,对于传统稻米文化和粮食安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红河哈尼梯田的生态系统具有典型性和完整性,并保持着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反映了农耕文化中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因此具有普遍价值,既对降雨条件较好的亚热带山地的农业开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也可以为山地地区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提供积极的指导作用。

       生态文明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以文化遗产保护形式来确认并体现其价值,也客观反映了当今人类的共同愿望,使后人从前人的良好生活示范中得到启示并因此受益。张坝桂圆林位于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南岸。张坝因沱江、长江交汇冲阻,经年淤沙积石而成,坝长5公里多,宽1公里余。明朝中期,由湖北移民引种第一批桂圆树,经200多年培植,发展成为农业生态林。如今,张坝桂圆林占地4500亩,生长着15000多株百年以上桂圆树、2000多株荔枝树、1000多株桢楠,各类林木共计53000多株,成为国内最大的“桂圆林种植基因库”,享有“十里绿色长廊”和“城市天然氧吧”的美誉,人类与自然的对话在此环境中得到很好的诠释。2007年6月,四川省政府将张坝桂圆林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认为张坝桂圆林是极具生态文明保护内涵的特殊文化遗产类别。在历史渊源上,张坝桂圆林反映出荆楚地区和川渝地区早期移民文化线路的积累成果,这一成果被以生态方式表现、反映和保存下来,既是历史的纪录,又是实物的见证,而且这一文化空间被现实生活继续使用,价值和影响也越来越大,尤其在生态文明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完整性,因此认为张坝桂圆林作为一处“活态”文化遗产,其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生态文明价值不言而喻。

       作为人类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物栽培,反映了人类与作物相关的诸多技术水平。安江农校杂交水稻纪念园,是一个见证袁隆平院士及其科研团队从事杂交水稻研究、掀起世界“绿色革命”辉煌业绩的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纪念园位于湖南省洪江市安江镇郊,占地250余亩,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纪念园的前身,安江农校始建于1939年,校址是始建于明朝中叶的古刹胜觉寺。园内古树参天,各种珍贵古树100多种,有珍稀植物园之称。袁隆平在此生活和从事教学、杂交水稻研究长达37年,杂交水稻就是在这里经过艰难探索获得突破,取得成功,并走向世界。纪念园集科研、教学、文物展示、人文景观、旅游休闲与爱国主义教育于一体,保存了具有一定规模的,1939年至1986年间特定历史时期修建的,时代特征明显的各类建筑及科研设施,例如:建于当年的办公楼、教学楼、杂交水稻温室,鱼塘、早期杂交水稻试验田、捞禾深井、高温抗病鉴定圃,以及袁隆平旧居、校训碑等。这里见证了袁隆平及其科研团队的奋斗足迹,是人类稻作文明阶段性研究成果的真实载体。杂交水稻研究成果在世界科技史上也产生了巨大影响,先后获得联合国“科学奖”、“世界粮食奖”等11项国际殊荣。今天,纪念园以实地实物的形式,将杂交水稻研究的历史全过程记录下来,成为袁隆平科学精神和杂交水稻研究历程的唯一大型物证,体现出中华民族的伟大创新精神,也为丰富世界农业科技遗产内容提供了珍贵的素材。

       综上所述,乡村类文化景观是自然与人类长期相互作用的共同作品,是人类行为创造并包括人类行为在内的文化景观的重要类型,体现了乡村社会及族群所拥有的多样性生存智慧,折射出人类和自然之间的内在联系。乡村是不同于城市的人类聚居形态,其传统风貌与空间肌理表达了地域文化、社会结构、乡风民俗等文化特色,以及地形地貌、自然植被、河流水系等环境特征。因此,乡村类文化景观既区别于鲜有人类改造印记的自然景观,也不同于人类有意设计的文化景观,而是农业文明持续进化的结晶,是区域地方性的标志,积淀着区域社会发展的历史,记录着民族历史文化的信息,保存着社区传统文化的精髓,成为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在实现的乡村生活中,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民众,之所以会拥有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关键在于他们有着共同的生活习俗、价值追求、审美习惯、语言方式,以及对故乡的依恋感和亲切感。乡村类文化景观所蕴含的自然和文化多样性,不仅是当地民众珍贵的集体记忆,而且是面向未来理想生活的活力源泉;不仅具有突出的观赏与研究价值,而且是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存文化多样性方面的杰出典范,特别是对于当代和未来的社会发展,具有深刻而朴素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由于受到复杂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多样性的民族文化的影响,我国的乡村类文化景观表现出异常的丰富性。2008年10月,“村落文化景观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学术研讨会”在贵州贵阳召开。来自9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展开了深度对话,提出《关于“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发展”的建议》(《贵阳建议》),试图找到一条适合我国国情、对世界有一定借鉴价值的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之路。与会代表就村落文化景观的性质和特点达成了共同的认识,一是鉴于村落文化景观的性质和特征,倡导保护村落文化景观应当注重保护村落赖以生存的田地、山林、川泽及其生态环境,保护村落的居住环境,保护村落文化记忆,保持村落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实现自然和文化、物质和非物质、历史和现时的整体保护。二是鉴于村落文化景观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并仍然在继续发展和不断变化,倡导尊重村落文化景观的演变特性,延续村落的文化脉络,维护现代社会文化多样性。三是鉴于村落文化景观保护和发展的复杂性,倡导政府在政策导向、法律体系构建、技术保障与资金筹措、资源整合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引导。同时,村民是村落文化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保护的重要力量,应重视村落发展诉求,维护村落文化景观发展途径的多样性。

       总之,在具有一定自然容量的乡村类文化景观区域内,保留部分传统生产的存在,保留一定数量传统民居的正常生活,不仅不会影响文化景观的文化品格,反而能给文化景观区域增加生机和活力,增添它的美学意境和情趣,并与缺乏日常生活气息的文化遗产地形成不同的文化氛围。今天,乡村类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具有保护民族文化和消除地区贫困的双重任务。首先要从全局和整体发展出发,做好文化景观遗产保护规划。在规划中不仅仅考虑一些单体建筑或单方面要素,还应包括文化、经济、社会、人口、环境、教育、科技、道德、宗教、民族心理、传统习俗等方面的综合内容。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文化资源状况,对文化底蕴深厚、文化景观独特、生态环境优美的历史文化村镇重点开展保护研究,通过规划实施解决传统风貌维护,街巷肌理保持和人口规模控制等问题,还要保护好山体、溪流、林木等自然景观,古道、古井、古民居等人文景观,以及传统生产生活器具等多方面内容。根据不同乡村类文化景观特色制定相应的保护管理办法,确定保护项目和整治目标,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通过建立生态博物馆群,实现增强社区职能,保持传统文化,发展区域经济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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