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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呆瓜 于 2013-5-4 09:41 编辑

   三、相关规划
   18、与城市规划相关的规划有哪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3 号公布,199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 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换言之,城市规划是不能自搞一套的,需要有依据。 其依据之一就是这些"相关规划"。
   19、什么叫国土规划
   "国土规划"一词泛指有关国家土地的规划行为,是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 进行全面规划。内容包括土地、水、矿产、生物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业、农业、交通 运输业的布局和地区组合与发展,环境保护以及影响地区经济发展的要害问题的解决等。
   20、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土规划的专项控制和有机组成部分,是对某区域土地不同用途和控 制指标的战略性宏观安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是:划定主要农田保护区、土地管理区、土地复垦区和土地开发 区等。可具体到农业用地区、种植园用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及其他用途区等九类用地划界,并将各类用地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土地空间。土地用地分区和控制指标的确定是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的基本内容。
   中发(1997)11 号通知明确指出:"城市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用地规 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quot;并应"严格按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做到本地耕地 总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并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提高土地利用率,占 用耕地与开发复耕挂钩的原则,以保护耕地为重点,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统筹安排各项用地 的要求,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
   同时也明确指出:"在具体用地布局上,尤其是城镇建设用地应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安排。
   21、什么是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是根据国家或地区的国民经济与社会长期计划及设想,对一定地区范围内,在综 合分析评价各种自然、技术经济因素和条件的基础上,作出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建设 的综合安排。主要包括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区域发展方向,合理配置工业和城镇居民点,安 排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园林、休疗养、旅游、环境保护等各项区域服务性工程设施。
   区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深化,空间布局、物质基础的落实,是形成区域的 胡机整体,有利于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和为生活、生产提供良好环境。比国土规划的目标更具 体。
   22、什么叫城镇体系规划
   《规划术语》3.0.1 条解释:"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分布和城镇职能分工 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为政 府引导区域城镇发展提供宏观调控的依据和手段,谋求整体性、层次性、关联性、动态性和 开发性的协调发展。确立区域城镇发展的战略和政策,防止以邻为壑,合理分配区域资源, 建设良好的区域化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通过合理、妥善的组织,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及较 大型公建的共享,降低区域开发成本,防止城镇间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和互相脱节;建立合 理的产业结构,防止不正当竞争。
   城镇体系规划重要内容?
   一化二系三结构"。
   一化:预测各阶段区域城市化水平。 二系:规划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以及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系统,区域生态环境系统。 三结构:研究各城镇的人口规模(规模等级结构),各城镇在体系中的职能分工(职能结构),各城镇的空间布局(空间发展轴、增长极、生长点结构)。
   《城市规划法》规定:"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分别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用以 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从性质论之,属于区域规划的范筹,只紧城镇发展为重点的区域规划。
   特别提示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第五条明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①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草)地区、大型湖泊、水源保护区、分滞洪地区,以及其他生态敏感区。
   ②省域内的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包括: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港口、机场、 区域性电厂和高压输电网、天然气站、天然气主干管、区域性防洪、滞洪骨干工程、水利枢 纽工程、区域引水工程等。
   ③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包括:城市取水口、城市污水排放口、城市垃圾处理场等。
   23、什么是江河流域规划
   江河流域规划是江河整个流域的综合规划,内容包括河流的整治,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航运、水产养殖、旅游、环境保护和流域内城镇分布等。
   四、规划的审批
   24、城市规划报哪里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及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以外的设市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的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市管辖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分区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quot; "城市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报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5、城市规划报批前要经过什么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向上级 人民政府报请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26、城市人民政府对规划可以行使什么职责和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二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 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进 行局部调整,"但需"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涉及城市性质、 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级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 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
   27、城市规划批准后为什么要向社会公布?
   因为我们的城市,不是政府的,更不是少数人的,而广大人民群众的。我们的人民,应该
   知道自己生活着的城市的规划具体内容。这是有利于人民对自己的城市-自己生存空间环境 的认识,有利于市民对城市建设和发展予以支持;同时也有利于市民对城市规划竭尽自己的 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 和报告。"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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